海南商用地产网讯 釜山港湾公社(BPA,社长 南奇灿)4日表示,本月3日包括中国山东省港口集团在内的7家公司, 为加强中-韩物流合作,联合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BPA、山东省港口集团、山东高速集团、山东海洋集团、仁川港湾公社、CJ大韩通运、韩进株式会社共同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为:▲打造连接中韩及欧亚大路的国际物流大通道 ▲打造两国船舶公司及物流公司绿色通道 ▲加强集装箱·游轮挂靠等领域的合作等。
本次框架协议属于自2010年来釜山港及山东港长期以来相互合作*的延长线,特别是在今年八月,山东省港口集团成立、山东省被指定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后,加强中韩双方更务实的合作协议签署就显得尤为迫切。
* 釜山港自2010年与山东省四个港口(青岛、威海、日照、烟台)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后,一直以来保持着良好的交流。2018年,按照省份为单位,山东省是釜山港最大交易省(126万TEU,占5.7%),青岛港是釜山港的第二大交易港(114万TEU,占5.3%)。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在访韩时,首先考察釜山港码头运营及开发现状、釜山新港,并表示,釜山港与山东省港口能够通过相互合作,为两国扩大港口交易及海上物流往来、改善经营环境等作出贡献。
BPA南奇灿社长表示:“釜山港是韩国最大国际贸易港,我方将通过加强与中国山东省港口及物流领域的交流,为国内企业营造更好的交易环境而努力。”
参考1: 山东省港口集团在整合了山东省7个港口(青岛、威海、烟台、日照、东营、潍坊、滨州)后,于2019年正式成立。2018年集装箱吞吐量2632万 TEU, 总货物处理量达13亿吨,是中国北方最大港口集团。
* 釜山港集装箱吞吐量 2166万 TEU (世界第六位)。
** 青岛港1932万 TEU (世界第八位), 19年有望超越香港排名世界第七。
参考2: 山东高速集团是山东省最大国有企业,主要管理山东省交通基础设施。现正在促进山东-欧洲国际班列,拥有山东省港口集团30%股份,为最大股东。
- 山东海洋集团是省属国有企业,主要业务有内河港航投资、海洋能源运输、新鲜食品贸易等。LPG船舶规模位居中国第一位。
来源 | 釜山港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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