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南宁举行_行业资讯_资讯_海南商用地产网

[行业资讯]【广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南宁举行

发布者:海南商用地产网发布时间:2020-06-12资讯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官网

  海南商用地产网讯 2020年6月6日,由自治区商务厅、司法厅主办,广西大学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承办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广西南宁顺利召开。

  本次会议邀请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姚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研究部主任崔凡,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自贸区研究院院长贺小勇,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毛艳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林志刚,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利强等知名专家学者作为论证专家,他们在我国自贸试验区法律、经贸研究和实践领域均卓有建树。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谭志武、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潘东出席会议,自治区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处长郝凯广,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莫晓敏,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柯笛等参加会议。

  会上,谭志武副厅长介绍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立法的相关背景及本次论证会的议题、目的和重点。与会专家对广西自贸试验区立法的必要性和《条例(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可操作性、条款表述规范性等方面展开了充分研讨和论证,对《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逐条梳理,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各位专家一致认为《条例(草案)》立法依据充分,立法目的明确,在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的同时,体现了制度创新的要求。《条例(草案)》确定了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原则,详细规定了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体制,规定了投资自由和贸易便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突出了广西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特色,在政务服务、综合监管和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专家组建议进一步明确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在制度创新上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最后,潘东副厅长对本次论证会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下一步,起草单位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完善,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善治。

  来源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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