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生产设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八十四、八十五和九十章中除家用电器及设备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外的其他商品;第六条明确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另行明确第二条中家用电器及设备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商品范围。
本次明确家用电器及设备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产品清单共226个子目,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八十四、八十五和九十章中除本次清单的226个子目之外,都可以享受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来源 | 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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