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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 » 动态要闻]海口:实施“自贸港营商环境体验员”制度

发布者:海南商用地产网发布时间:2021-04-07资讯来源:海口日报微信公众号

    海南商用地产网讯 记者4月6日从海口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问题监督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该委近日印发实施《海口市“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体验员”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面向社会各界招募“体验员”,围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体验活动,对海口市营商环境进行全方位服务质量体验评价。
  
  根据《制度》,体验员主要从真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及社会热心人士中产生,且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关心支持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密切联系市场主体,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某个专项营商环境评价需要,机动选聘有真实办理事项需求的市场主体为营商环境体验员,发放临时“牌照”,完成专项任务后收回“牌照”。
  
  《制度》指出,营商环境体验员的职责是对各部门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价,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确定人员、不明确单位的方式,以体验员真实办事需求随机开展。体验活动分为“实境式”体验、“暗访式”体验、“深入式”体验等。体验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体验员,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终止体验员资格。
  
  《制度》要求,体验员将监督信息提交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筛选后形成有效监督信息,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至相关责任单位办理,相关责任单位在收到转办信息后,须限期回复办理情况。同时,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营商环境体验员的考核评价工作,并依据履职情况对体验员发放补贴(仅针对非财政供养的体验员)。
  
  来源 | 海口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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