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用地产网讯 日前,海南省科技厅印发《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以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为载体,每年向全省约3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方案》指出,我省将依托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选拔一批工作热情高、创新意识强、创新资源丰富、了解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科研人员,派驻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切实解决企业各类技术问题,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方案》提出,每年向全省约3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解决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中的技术问题。经过三年努力,累计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左右,其中领军企业5家,瞪羚企业10家,种子企业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此外,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2年,服务企业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
企业科技特派员6大任务
摸清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促成企业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申报驻点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入选“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入库企业或部分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自主创新意识强,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
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来源 |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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